欧盟1907/2006/EC《关于化学品注册、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(简称REACH认证)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REACH认证规定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,如果高度关注物质(SVHC)在产品中的浓度**过0.1%, 且每生产者/进口商产品中所含的此物质总量**过1吨/年,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通报。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产品,材料在选用和制造过程中与各类化学品混合,有些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对环境和人产生不良影响,所以,如果这些化学品物质**标的话就直接危害到人类身体健康。因此,凡是欧盟生产还是出口欧盟的产品都要进行REACH测试,一旦产品**过规定含量就不能在欧洲市场上销售。导致这产品无法进入欧洲市场,不仅导致企业在金经上遭受严重损失还导致企业信誉受损。
REACH法规管控哪些产品?
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只要涉及法规规定的与化学品有关的义务,就需要符合REACH法规。所以REACH法规管控范围非常广,包含了如电子电气产品、化工产品、玩具、家具、纺织产品等各种产品。个人防护用品(PPE)的产品也在管控范围内。
REACH法规对其管控产品的分类
1)物质(Substance):自然状态下(存在的)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。
2)配制品(Preparation):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。
3)物品(Article):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/或一种或多种配制品组成的物体。具有特定的形状、外观或设计方案。防护口罩、防护眼镜、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(PPE)按照法规定义属于“物品”。
高关注度物质清单—SVHC
SVHC是“Substance of Very HighConcern”(高度关注物质)的英文简称,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。
根据REACH法规57条,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,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,将被加入SVHC清单:
1)第1类,第2类致癌,致畸,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,即CMR1/2类物质;
2)持久性,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,即PBT物质;
3)高持久性,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,即vPvB物质;
4)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、或具持久性、生物累积性和毒性、或具高持久性、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、3两项的标准,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。
随着REACH的实施进展,ECHA(欧盟化学品管理局)陆续公布多批次SVHC清单,截至2021年7月8日SVHC清单更新至*25批,共219项物质,企业需要持续关注。